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本知识


提交人:朱晨晖     提交日期:2017-03-23


    一、国家卫生城市定义 
    国家卫生城市是由全国爱卫会经严格、科学的考核,而评选出的整洁优美、文明健康的卫生优秀城市,是全国爱卫会授予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称号,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。
    二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义
    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,对于改善城市卫生面貌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环境,提高人民健康水平,为民办实事,办好事,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;培育社会文明卫生新风, 提高市民素质,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;完善城市功能、改善投资环境、扩大对外开放,促进经济发展,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。它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卫生范畴,不仅仅是改善城市环境和预防消除疾病,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有力“助推器”。
    三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
   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包含爱国卫生组织管理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、市容环境卫生、环境保护、重点场所卫生、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8个方面的考核指标。
    四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对广大市民的要求
   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我市城市形象,改善城市卫生面貌,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,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更加干净、整洁、优美、清新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,每一个人都是受益者。因此,每个市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创卫工作,在单位做个好职工,在社区做个好居民,搞好单位和家庭的卫生保洁工作;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从小事做起,从自己做起;管好自己的口,不随地吐痰,不说不文明的话;管好自己的手,不乱写乱画,乱扔乱倒,不做不文明的事;管好自己的腿,不违反交通规则,不践踏花木草地;检举、揭发损害公共卫生设施,破坏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,形成全民动员、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氛围。
    五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21个相对数指标
    1.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≥90%;
    2.80%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;
    3.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%以上;
    4.建成区绿化覆盖率≥36%;
    5.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%;
    6.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;
    7.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%;
    8.达到《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》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≥70%;
    9.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垃圾清运率达到100%;
    10.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%;
    11.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%,安全保障达标率100%;
    12.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%;
    13.餐饮业、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≥90%;
    14.以街道(乡、镇)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≥90%;
    15.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流动儿童建卡率≥95%,建证率≥95%;
    16.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≥75%;
    17.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≥90%;
    18.临床用血100%来自自愿无偿献血;
    19.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≥95%;
    20.辖区婴儿死亡率≤12‰,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≤14‰,孕产妇死亡率≤22/10万;
    21.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≥95%。
    六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10个绝对数指标
    1.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(县城);
    2.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;
    3.人均公园绿地面积≥8.5平方米;
    4.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;
    5.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;
    6.城市主次干道、车站、机场、港口、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;
    7.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或空气污染指数(API)不超过100的天数≥300天;
    8.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≤60分贝;
    9.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-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;
    10、建成区鼠、蚊、蝇、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。
    七、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17个禁止性指标
    1.禁止烟草广告;
    2.室内公共场所、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;
    3.主要街道无乱张贴、乱涂写、乱设摊点情况,无乱扔、乱吐现象;
    4.城区无卫生死角;
    5.城市河道、湖泊岸坡无垃圾杂物;
    6.待建工地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;
    7.社区和单位无违章建筑,无占道经营现象;
    8.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非法小广告,无乱搭乱建、乱堆乱摆、乱停乱放、乱贴乱画、乱扔乱倒现象;
    9.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无违规饲养畜禽;
    10.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;
    11.杜绝秸秆焚烧现象;
    12.城区内水环境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;
    13.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;
    14.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;
    15.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;
    16.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、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;
    17.建成区无非法行医、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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