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江苏省第五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公示


提交人:高宙     提交日期:2016-05-10


 

公示

       根据《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盐人才办【2016】10号)精神,经个人申报,学校评审,拟推荐许笼、高晓东两位同志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。

       特此公示。

组织人事处

2016.5.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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