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交人:高宙 提交日期:2016-05-10
公示
根据《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“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(盐人才办【2016】10号)精神,经个人申报,学校评审,拟推荐许笼、高晓东两位同志为第三层次培养对象。
特此公示。
组织人事处
2016.5.10
所属专题: 师资队伍